粵 海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一九九八年年報


主 席 報 告

回 顧 與 展 望

一 九 九 八 年 是 本 集 團 在 過 去 十 年 來 從 未 經 歷 過 的 最 困 難 的 一 年 , 一 九 九 九 年 我 們 也 可 能 會 面 臨 同 樣 嚴 峻 的 考 驗 。 本 集 團 一 九 九 八 年 的 綜 合 營 業 額 為 62.81 億 港 元 ( 一 九 九 七 年 : 71.45 億 港 元 ) , 較 上 年 度 下 降 了 12% 。 本 集 團 錄 得 股 東 應 佔 淨 虧 損 為 20.12 億 港 元 ,而 一 九 九 七 年 股 東 應 佔 淨 溢 利 達 7.50 億 港 元 。 本 集 團 的 經 營 虧 損 是 1.28 億 港 元 , 特 殊 虧 損 為 17.81 億 港 元 , 而 該 特 殊 虧 損 中 有 12.69 億 港 元 是 受 到 物 業 和 酒 店 的 降 值 以 及 為 投 資 的 減 值 作 撥 備 所 致 。

一 九 九 八 年 本 集 團 各 項 業 務 所 面 臨 的 經 營 環 境 較 一 九 九 七 年 更 嚴 峻 。 一 九 九 八 年 香 港 正 式 進 入 經 濟 不 景 的 階 段 , 而 中 國 內 地 的 經 濟 增 長 速 度 也 放 緩 。 經 濟 不 穩 定 造 成 利 率 的 上 升 , 使 整 個 集 團 的 利 息 成 本 有 所 增 加 , 加 上 銀 行 界 對 亞 洲 的 借 貸 業 務 更 為 悲 觀 , 導 致 銀 行 信 貸 收 緊 , 借 貸 費 用 增 加 , 令 本 集 團 的 經 營 成 本 從 一 九 九 八 年 第 三 季 度 後 期 起 百 上 加 斤 。 由 於 商 業 和 經 濟 活 動 的 放 緩 , 生 意 失 敗 個 案 的 上 升 , 消 費 需 求 的 減 少 , 香 港 旅 遊 業 的 不 景 , 使 本 集 團 的 業 務 受 到 普 遍 的 影 響 。 中 國 內 地 發 生 的 嚴 重 水 災 , 也 給 本 集 團 在 內 地 的 工 業 和 零 售 百 貨 帶 來 負 面 的 影 響 。 以 上 這 些 因 素 加 上 香 港 物 業 的 減 值 , 使 本 集 團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後 期 的 經 營 狀 況 雪 上 加 霜 。

在 這 種 惡 劣 的 環 境 下 , 本 集 團 繼 續 加 強 管 理 隊 伍 , 改 善 整 個 集 團 內 部 的 財 務 控 制 和 資 金 管 理 。 與 此 同 時 , 本 集 團 在 獨 立 專 業 顧 問 的 建 議 下 , 對 某 些 虧 損 業 務 特 別 是 水 泥 、 貿 易 和 財 務 方 面 採 取 有 效 措 施 , 使 其 虧 損 受 到 控 制 , 經 營 狀 況 得 到 改 善 。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月 , 廣 東 省 發 生 前 所 未 有 的 事 件 , 廣 東 國 際 信 托 投 資 公 司 宣 佈 關 閉 和 破 產 。 本 集 團 的 控 股 股 東 粵 海 企 業 ( 集 團 ) 有 限 公 司 ( 「 粵 海 企 業 」 ) 及 其 他 附 屬 公 司 也 面 臨 資 金 週 轉 困 難 , 導 致 銀 行 界 對 本 集 團 提 供 和 延 續 信 貸 的 態 度 有 明 顯 的 改 變 , 市 場 普 遍 失 去 信 心 , 從 而 自 一 九 九 八 年 第 四 季 度 起 間 接 影 響 本 集 團 多 方 面 的 業 務 。 粵 海 企 業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底 和 一 九 九 九 年 初 分 別 宣 佈 財 政 困 難 並 與 其 財 務 債 權 人 提 出 暫 緩 償 還 本 金 的 方 案 , 這 給 本 集 團 帶 來 更 大 的 壓 力 。

然 而 , 廣 東 省 政 府 同 時 表 示 支 持 粵 海 企 業 的 重 組 , 其 中 包 括 本 集 團 。 為 了 協 助 此 次 重 組 , 本 集 團 委 託 審 計 師 對 本 集 團 截 至 一 九 九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的 財 務 狀 況 進 行 特 別 審 計 , 其 審 計 報 告 已 於 一 九 九 九 年 三 月 一 日 公 佈 。 本 集 團 在 這 段 期 間 的 業 績 導 致 本 集 團 的 部 份 貸 款 出 現 違 約 。 因 此 , 本 集 團 ( 除 粵 海 啤 酒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以 外 ) 於 一 九 九 九 年 三 月 初 向 本 集 團 財 務 債 權 人 提 出 暫 緩 償 還 本 金 的 要 求 , 在 本 集 團 重 組 方 案 完 成 之 前 , 本 集 團 對 到 期 的 債 務 只 付 利 息 , 不 還 本 金 。

重 組 方 案 將 使 本 集 團 主 要 專 注 於 公 用 事 業 、 基 建 、 房 地 產 和 酒 店 的 核 心 業 務 上 , 並 會 把 目 前 大 部 份 正 虧 損 的 其 他 業 務 剝 離 出 來 。

在 面 臨 持 續 相 當 動 盪 的 經 濟 環 境 中 , 本 集 團 為 了 化 解 財 務 危 機 , 有 必 要 馬 上 採 取 一 系 列 的 有 效 措 施 , 以 改 善 管 理 體 系 和 加 強 內 部 控 制 。 在 廣 東 省 政 府 的 大 力 支 持 下 , 本 集 團 將 受 惠 於 計 劃 注 入 的 優 質 資 產 , 在 可 見 的 將 來 建 立 有 利 的 競 爭 地 位 , 從 而 專 注 核 心 業 務 的 發 展 。

如 果 認 為 本 集 團 在 一 九 九 九 年 所 面 臨 的 風 險 和 挑 戰 是 一 項 可 以 輕 易 防 範 和 化 解 的 工 作 , 那 一 定 是 不 切 實 際 的 誤 導 。 我 們 需 要 的 是 勤 奮 、 具 有 不 屈 不 撓 精 神 及 勇 於 獻 身 的 管 理 層 和 員 工 , 以 便 迎 接 未 來 的 挑 戰 。 本 集 團 有 決 心 取 得 重 組 的 成 功 , 並 發 展 成 為 一 個 更 專 注 、 更 精 簡 、 更 專 業 的 集 團 公 司 , 迎 接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各 種 挑 戰 。 本 集 團 一 如 既 往 借 助 廣 東 省 過 去 和 未 來 持 續 的 經 濟 發 展 , 爭 取 新 的 成 績 。

最 後 , 我 要 感 謝 本 集 團 的 往 來 銀 行 及 其 他 財 務 債 權 人 的 支 持 , 在 重 組 取 得 圓 滿 成 功 前 的 這 段 艱 難 時 期 , 本 人 懇 請 大 家 繼 續 對 我 們 抱 有 信 心 。
 

經 營 業 績 回 顧

本 集 團 依 據 重 組 方 案 擬 定 的 策 略 性 核 心 業 務 ( 如 下 所 述 ) 及 各 業 務 之 業 績 如 下 :
 
營 業 額 經 營 溢 利 / ( 虧 損 )

一 九 九 八 年   一 九 九 七 年   一 九 九 八 年   一 九 九 七 年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核 心 業 務
公 用 事 業 (1) 601,068 606,683 236,516 234,055
基 建 (2) 28,690 27,984 19,817 22,456
房 地 產 651,294 836,436 183,275 237,504
酒 店 284,574 324,658 16,617 41,684

合 計 1,565,626 1,795,761 456,225 535,699

非 核 心 業 務
工 業 及 其 他 :
工 業 :
  粵 海 啤 酒 618,455 525,069 95,287 126,367
  粵 海 建 業 486,472 617,374 4,738 41,014
  粵 海 制 革 845,980 830,148 17,154 51,339
  水 泥 210,939 190,516 (181,856) (86,625)
  木 材 (3) 291,863 315,517 (117,088) 17,723
其 他 工 業 529,142 419,884 (30,455) 13,549
零 售 、 貿 易 及 旅 遊 1,538,679 2,279,499 (188,637) (53,213)
金 融 (3) 及 其 他 193,744 171,415 (182,902) (9,256)
合 計 4,715,274 5,349,422 (583,759) 100,898

6,280,900 7,145,183 (127,534) 636,597

註 釋 :
(1) 梅 縣 發 電 廠 B 廠 約 1,800 萬 港 元 的 貢 獻 ( 一 九 九 七 年 : 約 100 萬 港 元 ) , 不 包 括 在 「 公 用 事 業 」 項 下 , 因 其 貢 獻 是 歸 類 在 綜 合 損 益 表 的 「 應 佔 聯 營 公 司 溢 利 減 虧 損 」 下 。
(2) 持 有 兩 橋 兩 路 的 廣 東 交 通 約 1,400 萬 港 元 的 貢 獻 ( 一 九 九 七 年 : 約 800 萬 港 元 ) , 不 包 括 在 「 基 建 」 項 下 , 因 其 貢 獻 是 歸 類 在 綜 合 損 益 表 的 「 應 佔 一 間 共 同 控 制 企 業 溢 利 」 項 下 。
(3) 這 些 業 務 存 有 由 粵 海 企 業 提 供 的 溢 利 保 證 。 請 參 閱 下 列 之 「 潛 在 索 償 」 。

回 顧

對 本 集 團 而 言 , 一 九 九 八 年 是 特 別 艱 難 的 一 年 。 亞 洲 金 融 危 機 對 中 國 內 地 和 香 港 均 造 成 影 響 , 致 使 香 港 一 九 九 八 年 國 民 生 產 總 值 萎 縮 約 5.1 % , 而 一 九 九 七 年 的 增 長 率 則 為 5.3 % 。 一 九 九 八 年 首 六 個 月 出 現 的 總 體 反 向 趨 勢 , 尤 其 是 香 港 房 地 產 市 場 的 不 景 氣 、 香 港 酒 店 業 的 總 體 滑 坡 和 利 息 費 用 的 增 加 , 在 本 年 度 下 半 年 的 六 個 月 中 繼 續 對 本 集 團 帶 來 負 面 影 響 。 一 九 九 八 年 內 , 香 港 利 率 達 到 歷 史 高 位 ; 本 集 團 一 九 九 八 年 度 利 息 費 用 ( 抵 減 已 資 本 化 之 淨 值 ) 與 一 九 九 七 年 度 相 比 增 加 2.3 億 港 元 。

一 九 九 八 年 年 末 的 三 個 月 內 , 發 生 於 廣 東 省 境 內 非 本 集 團 可 控 制 的 事 件 對 本 集 團 也 有 深 遠 的 影 響 。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月 廣 東 國 際 信 托 投 資 公 司 的 關 閉 和 對 其 破 產 清 算 工 作 的 啟 動 , 以 及 本 集 團 的 控 股 股 東 粵 海 企 業 ( 集 團 ) 有 限 公 司 ( 「 粵 海 企 業 」 )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二 月 公 開 宣 佈 其 正 面 臨 財 務 困 境 並 意 圖 重 組 一 事 , 影 響 了 銀 行 界 對 與 廣 東 省 相 關 之 業 務 , 特 別 是 本 集 團 的 信 貸 態 度 。 此 種 負 面 影 響 導 致 本 集 團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年 末 在 展 期 和 更 新 現 有 融 資 信 貸 和 獲 取 新 的 融 資 時 遇 到 困 難 。 所 有 這 些 因 素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削 弱 了 本 集 團 的 財 政 實 力 。 本 集 團 部 份 工 業 , 尤 其 是 水 泥 、 木 材 、 金 融 和 貿 易 , 強 差 人 意 的 業 績 表 現 也 對 本 集 團 的 財 務 狀 況 有 不 利 的 影 響 。另 外 , 本 集 團 17.81 億 港 元 的 特 殊 虧 損 ( 抵 減 投 資 物 業 及 酒 店 物 業 重 估 儲 備 14.26 億 港 元 ) , 包 括 就 本 集 團 房 地 產 和 酒 店 權 益 及 投 資 撥 備 減 值 而 作 出 的 12.69 億 港 元 的 保 守 撥 備 , 導 致 本 集 團 錄 得 股 東 應 佔 淨 虧 損 20.12 億 港 元 。

儘 管 本 集 團 面 臨 困 境 , 粵 海 投 資 的 財 務 狀 況 仍 然 穩 健 。 截 至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 綜 合 淨 資 產 為 62.15 億 港 元 。 本 年 度 內 ,本 集 團 就 集 團 內 部 管 理 架 構 和 控 制 的 檢 討 , 以 及 其 改 進 方 案 的 執 行 均 取 得 相 當 程 度 的 成 果 。 本 集 團 委 任 獨 立 專 業 顧 問 就 本 身 的 策 略 性 核 心 業 務 提 出 建 議 , 並 就 本 集 團 部 份 虧 損 業 務 之 營 運 進 行 檢 討 。 根 據 重 組 方 案 , 本 集 團 將 剝 離 該 類 業 務 並 專 注 四 項 核 心 業 務 , 但 基 於 重 組 方 案 尚 未 敲 定 , 此 次 檢 討 之 結 論 並 未 能 得 以 全 面 實 施 。
 

核 心 業 務

公 用 事 業

兩 間 火 力 發 電 廠 - 韶 關 發 電 D 廠 和 中 山 火 力 發 電 廠 繼 續 為 本 集 團 提 供 穩 定 的 投 資 回 報 。

梅 縣 發 電 廠 B 廠 於 一 九 九 七 年 下 旬 開 始 正 式 投 產 。 梅 縣 發 電 廠 的 售 電 量 達 758.31 百 萬 千 瓦 時 , 而 在 「 應 佔 聯 營 公 司 溢 利 減 虧 損 」 佔 約 1,800 萬 港 元 溢 利 。

基 建

本 集 團 擁 有 廣 汕 公 路 惠 州 段 、 汕 頭 海 灣 大 橋 、 虎 門 大 橋 以 及 清 連 公 路 的 權 益 。 所 有 這 些 路 橋 之 車 流 量 均 有 增 長 , 導 致 收 入 增 加 。 本 年 度 內 , 本 集 團 獲 准 提 高 廣 汕 公 路 惠 州 段 收 費 。

房 地 產 投 資 和 發 展
 
營 業 額 經 營 溢 利 / ( 虧 損 )
一 九 九 八 年   一 九 九 七 年   一 九 九 八 年   一 九 九 七 年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中 國 內 地 531,561 420,748 147,877 117,737
香 港 119,684 410,417 38,968 115,779
其 他 49 5,271 (3,570) 3,988

651,294 836,436 183,275 237,504

1. 中 國 內 地

廣 州 麗 江 花 園 住 宅 單 位 的 銷 售 繼 續 保 持 強 勁 , 本 年 售 出 893 個 單 位 和 110 個 車 位 。 與 一 九 九 七 年 相 比 , 儘 管 住 宅 單 位 之 售 價 下 跌 4 % , 但 由 於 售 出 之 總 面 積 增 加 29% , 從 而 導 致 收 入 增 加 24% 。

天 河 城 廣 場 作 為 廣 州 最 大 型 的 商 業 中 心 之 一 , 業 績 表 現 強 勁 , 租 金 收 入 與 一 九 九 七 年 相 比 增 加 18% , 出 租 率 達 96.7% 。

本 集 團 擁 有 70% 權 益 的 粵 海 集 團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繼 續 錄 得 穩 定 的 租 金 收 入 。 金 威 大 廈 和 粵 海 工 業 村 的 出 租 率 分 別 為 67% 和 95% , 均 令 人 滿 意 。

2. 香 港

一 九 九 八 年 香 港 房 地 產 市 場 尤 為 疲 弱 , 該 部 份 的 資 本 價 值 需 作 減 值 調 整 。 本 集 團 所 擁 有 的 香 港 房 地 產 權 益 的 減 值 引 致 重 估 赤 字 , 而 此 重 估 赤 字 已 包 括 在 本 集 團 的 特 殊 虧 損 中 。 香 港 疲 弱 的 市 場 氣 氛 亦 造 成 一 九 九 八 年 內 無 重 大 的 物 業 成 交 。 而 一 九 九 七 年 來 自 於 物 業 銷 售 的 溢 利 約 達 1 億 港 元 。

即 使 物 業 價 值 下 跌 , 本 集 團 的 租 金 收 入 仍 保 持 穩 定 。 粵 海 投 資 大 廈 的 出 租 率 達 100% , 與 一 九 九 七 年 相 比 , 平 均 租 金 收 入 錄 得 輕 微 下 降 。 銷 售 量 和 租 金 收 入 、 以 及 出 租 率 的 大 幅 提 高 仍 未 能 抵 銷 過 高 的 利 息 費 用 , 從 而 導 致 Guangdong Parking ( 粵 海 停 車 場 ) 於 一 九 九 七 年 購 入 的 位 於 北 角 的 一 個 停 車 場 錄 得 輕 微 虧 損 。 而 廣 東 旅 遊 和 其 附 屬 公 司 所 擁 有 位 於 銅 鑼 灣 的 房 地 產 物 業 的 收 入 與 一 九 九 七 年 相 比 則 有 所 增 加 。

酒 店
 
營 業 額 經 營 溢 利 / ( 虧 損 )

一 九 九 八 年   一 九 九 七 年   一 九 九 八 年   一 九 九 七 年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中 國 內 地 129,952 68,087 60,144 19,018
香 港 154,622 256,571 (43,527) 22,666

284,574 324,658 16,617 41,684

1. 中 國 內 地

在 廣 東 省 境 內 , 本 集 團 擁 有 兩 間 酒 店 , 一 間 是 深 圳 粵 海 酒 店 , 另 一 間 則 是 一 九 九 八 年 年 初 購 入 的 珠 海 粵 海 酒 店 。 一 九 九 八 年 內 , 兩 間 酒 店 的 業 績 表 現 均 令 人 滿 意 , 出 租 率 分 別 為 88% 和 60% , 平 均 房 價 有 輕 微 上 升 。

2. 香 港

一 九 九 八 年 對 於 香 港 旅 遊 及 酒 店 業 而 言 是 一 個 不 利 的 年 頭 。 本 集 團 位 於 香 港 的 三 間 酒 店 , 包 括 華 美 酒 店 、 新 國 泰 酒 店 及 集 團 的 服 務 公 寓 和 旅 舍 , 一 九 九 八 年 的 總 體 出 租 率 約 達 70% , 略 高 於 一 九 九 七 年 的 水 平 。 然 而 , 本 集 團 酒 店 的 平 均 房 價 較 一 九 九 七 年 下 降 49% 。 因 此 , 華 美 酒 店 、 粵 海 酒 店 和 新 國 泰 酒 店 均 錄 得 虧 損 , 而 本 集 團 的 客 房 和 服 務 公 寓 的 溢 利 亦 僅 屬 中 等 水 平 。 疲 弱 的 香 港 物 業 和 酒 店 市 場 導 致 約 9,600 萬 港 元 的 重 估 赤 字 , 該 赤 字 反 映 了 本 集 團 香 港 酒 店 的 權 益 的 重 估 減 值 。
 

非 核 心 業 務

作 為 粵 海 企 業 及 本 集 團 重 組 方 案 的 一 部 份 , 本 集 團 將 採 取 一 個 專 注 的 業 務 策 略 , 並 可 能 把 非 核 心 業 務 剝 離 。

工 業 及 其 他

粵 海 啤 酒

雖 然 中 國 內 地 的 本 土 啤 酒 消 費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表 現 疲 弱 , 啤 酒 市 場 競 爭 激 烈 , 粵 海 啤 酒 的 經 營 業 績 表 現 強 勁 , 金 威 啤 酒 銷 售 額 增 長 17.8% , 但 經 營 溢 利 則 較 一 九 九 七 年 下 跌 25% 。 經 營 溢 利 下 跌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為 了 增 加 「 金 威 」 品 牌 市 場 佔 有 率 而 增 加 的 推 廣 費 用 , 以 及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九 月 投 產 的 新 啤 酒 廠 的 折 舊 費 用 , 而 該 廠 的 產 量 仍 未 達 致 經 濟 生 產 水 平 。

粵 海 制 革

由 於 香 港 及 中 國 內 地 的 皮 革 市 場 競 爭 異 常 激 烈 , 顧 客 需 求 疲 弱 , 令 粵 海 制 革 必 須 將 其 整 體 皮 革 產 品 價 格 下 調 , 嚴 重 影 響 了 粵 海 制 革 的 經 營 溢 利 , 粵 海 制 革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的 經 營 溢 利 約 為 1,700 萬 港 元 ( 較 一 九 九 七 年 下 跌 67% ) 。 基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市 場 普 遍 的 信 貸 收 縮 及 銀 行 界 對 廣 東 省 內 業 務 的 抵 觸 情 緒 , 粵 海 制 革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越 來 越 難 維 持 及 展 期 或 更 新 貿 易 融 資 。

無 論 如 何 , 鑒 於 粵 海 制 革 良 好 的 業 務 和 營 運 的 根 基 , 以 及 其 過 往 在 皮 革 業 的 業 績 , 其 業 務 應 能 於 中 期 回 復 至 以 往 的 盈 利 水 平 。

粵 海 建 業

香 港 地 產 市 道 的 逆 轉 , 以 及 香 港 銀 行 收 緊 信 貸 的 政 策 , 嚴 重 影 響 了 本 集 團 從 事 玻 璃 幕 牆 承 建 的 附 屬 企 業 - 粵 海 建 業 有 限 公 司 , 導 致 該 公 司 的 營 業 額 及 經 營 溢 利 大 幅 下 跌 。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下 半 年 度 , 粵 海 建 業 在 挑 選 工 程 項 目 時 , 採 取 了 審 慎 策 略 , 令 粵 海 建 業 的 業 務 規 模 受 到 限 制 。

鑑 於 香 港 及 中 國 內 地 的 營 商 環 境 惡 化 , 粵 海 建 業 作 出 了 撥 備 , 包 括 約 2,600 萬 港 元 的 呆 帳 撥 備 。

水 泥

本 集 團 位 於 廣 東 省 的 水 泥 業 務 的 業 績 極 令 人 失 望 , 粵 海 建 材 ( 國 際 ) 有 限 公 司 為 本 公 司 的 全 資 附 屬 企 業 , 其 主 要 的 資 產 為 廣 東 南 華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70% 的 權 益 及 清 遠 龍 山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40% 的 權 益 。 該 公 司 錄 得 綜 合 經 營 虧 損 1.82 億 港 元 ( 一 九 九 七 年 : 約 8,700 萬 港 元 ) 。 虧 損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廣 東 省 內 水 泥 生 產 商 之 間 持 續 激 烈 的 競 爭 ; 因 一 個 新 窯 投 產 而 產 生 約 1,300 萬 港 元 新 增 折 舊 費 用 ; 就 固 定 資 產 而 作 出 約 2,100 萬 港 元 之 撥 備 ; 用 於 建 造 水 泥 廠 的 大 額 貸 款 的 利 息 費 用 高 達 約 4,100 萬 港 元 ; 應 收 帳 撥 備 上 升 至 約 2,700 萬 港 元 。 特 殊 虧 損 包 括 就 龍 山 水 泥 建 設 費 用 計 提 撥 備 而 產 生 約 4,100 萬 港 元 虧 損 , 該 建 設 計 劃 亦 已 終 止 。 雖 然 水 泥 銷 量 增 加 了 57,800 噸 及 燃 煤 量 減 少 了 16.7% , 但 仍 不 足 以 抵 銷 上 述 的 折 舊 及 利 息 費 用 。 本 集 團 在 一 九 九 七 年 改 組 水 泥 業 務 管 理 層 的 嘗 試 並 未 成 功 。 本 集 團 一 直 不 斷 積 極 尋 求 改 善 這 個 情 況 的 方 法 , 包 括 與 國 際 水 泥 生 產 商 接 洽 , 寄 望 引 進 本 行 業 專 門 的 管 理 經 驗 及 投 資 , 用 以 重 組 業 務 。 但 直 至 目 前 為 止 , 所 有 有 關 洽 談 仍 停 留 在 初 步 的 階 段 。

木 材

本 集 團 於 一 九 九 七 年 自 粵 海 企 業 收 購 了 粵 海 木 材 有 限 公 司 , 該 公 司 的 木 材 業 務 包 括 製 造 三 合 板 、 層 板 和 辦 公 室 傢 具 , 生 產 中 密 度 纖 維 板 , 以 及 在 廣 東 省 內 從 事 木 材 貿 易 。 木 材 業 務 的 表 現 強 差 人 意 。 相 較 一 九 九 七 年 約 1,800 萬 港 元 溢 利 , 該 業 務 錄 得 1.17 億 港 元 的 經 營 虧 損 。 嚴 重 的 虧 損 主 要 由 於 市 場 經 營 情 況 艱 難 , 激 烈 的 競 爭 更 導 致 售 價 下 跌 , 以 及 木 材 存 貨 在 水 災 中 受 到 損 壞 。 木 材 業 務 的 收 購 條 款 賦 予 本 集 團 在 出 現 溢 利 低 於 保 證 溢 利 的 情 況 下 , 可 向 粵 海 企 業 索 討 的 若 干 權 利 。 而 溢 利 不 達 保 證 溢 利 的 情 況 相 信 已 經 發 生 。

其 他 工 業 項 目

麥 芽

廣 州 麥 芽 有 限 公 司 、 廣 州 羊 城 麥 芽 廠 及 寧 波 麥 芽 有 限 公 司 ( 「 麥 芽 業 務 」 ) 從 事 生 產 及 銷 售 麥 芽 。 麥 芽 乃 主 要 用 於 啤 酒 發 酵 的 必 需 品 , 亦 可 用 於 生 產 各 式 麵 包 及 其 他 食 品 。 雖 然 一 九 九 八 年 夏 季 中 國 內 地 廣 泛 地 區 發 生 水 災 , 市 場 競 爭 激 烈 , 需 求 減 少 , 麥 芽 業 務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生 產 及 銷 售 的 整 體 增 長 仍 分 別 達 29% 及 27% 。 但 由 於 麥 芽 的 售 價 下 跌 , 寧 波 麥 芽 的 高 負 債 率 及 利 率 的 上 升 導 致 利 息 費 用 相 對 較 高 , 麥 芽 業 務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整 體 虧 損 約 2,500 萬 港 元 ( 一 九 九 七 年 : 約 500 萬 港 元 ) 。

零 售 、 貿 易 及 旅 遊

本 集 團 的 零 售 業 務 主 要 是 由 本 集 團 持 有 56.01% 權 益 廣 州 市 南 方 大 廈 有 限 公 司 ( 「 南 大 」 ) 組 成 。 彼 為 廣 州 最 大 的 連 鎖 百 貨 商 店 之 一 。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上 半 年 , 南 大 較 一 九 九 七 年 同 期 呈 現 顯 著 的 進 步 。 但 由 於 中 國 內 地 發 生 水 災 , 加 上 廣 東 省 的 經 濟 氣 候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後 期 普 遍 較 不 理 想 , 南 大 的 營 運 受 到 嚴 重 的 影 響 , 導 致 銷 量 下 跌 , 一 九 九 八 年 的 營 業 額 只 得 5.19 億 港 元 ( 一 九 九 七 年 : 6.03 億 港 元 ) , 經 營 虧 損 約 為 7,360 萬 港 元 ( 一 九 九 七 年 : 約 5,280 萬 港 元 ) , 而 其 中 約 有 2,260 萬 港 元 是 因 一 九 九 八 年 下 半 年 增 加 之 利 息 及 對 投 資 之 撥 備 所 致 。 但 即 使 在 疲 弱 的 經 營 環 境 中 , 南 大 仍 繼 續 提 升 其 電 腦 化 聯 購 分 銷 系 統 , 提 高 管 理 效 率 , 積 極 地 控 制 成 本 , 有 策 略 地 在 人 流 集 中 地 點 開 設 新 百 貨 商 店 。 基 於 審 慎 原 則 , 本 公 司 已 就 南 大 虧 損 業 務 作 大 量 撥 備 , 並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下 半 年 關 閉 虧 損 分 支 業 務 及 為 物 業 權 益 減 值 。 本 集 團 將 繼 續 執 行 精 簡 政 策 及 關 停 虧 損 業 務 , 尋 找 機 會 在 合 適 的 地 點 開 設 新 分 店 , 以 及 進 一 步 壓 縮 成 本 。

廣 東 ( 香 港 ) 旅 遊 有 限 公 司 ( 「 廣 東 旅 遊 」 ) 為 本 集 團 100% 控 股 的 附 屬 公 司 , 持 有 Funai International Pte Ltd ( 富 麗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 「 富 麗 」 ) 60% 的 股 權 。 於 新 加 坡 成 立 的 富 麗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的 經 營 虧 損 為 1.27 億 港 元 ( 一 九 九 七 年 : 約 400 萬 港 元 ) 。 富 麗 主 要 業 務 為 電 器 及 電 腦 產 品 貿 易 。 廣 東 旅 遊 在 一 九 九 五 年 十 月 投 資 入 股 該 公 司 。 富 麗 在 一 九 九 五 年 及 一 九 九 六 年 錄 得 盈 利 。 但 自 一 九 九 七 年 以 來 , 富 麗 的 二 個 主 要 市 場 , 即 東 歐 及 俄 羅 斯 均 出 現 很 大 變 化 , 導 致 富 麗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錄 得 嚴 重 虧 蝕 。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約 7,700 萬 港 元 大 幅 撥 備 乃 就 呆 壞 帳 及 存 貨 而 作 出 。

廣 東 旅 遊 在 香 港 共 有 12 個 門 市 部 。 雖 受 香 港 旅 遊 業 滑 坡 及 整 體 經 濟 不 景 所 影 響 , 廣 東 旅 遊 仍 可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保 持 盈 利 , 並 錄 得 經 營 溢 利 約 1,400 萬 港 元 。 但 有 約 1.53 億 港 元 的 特 殊 虧 損 是 由 於 對 廣 東 旅 遊 的 非 旅 遊 之 貿 易 業 務 作 出 呆 帳 撥 備 所 致 。

金 融

本 集 團 於 一 九 九 七 年 十 二 月 從 本 集 團 的 控 股 股 東 - 粵 海 企 業 收 購 了 百 粵 金 融 財 務 有 限 公 司 。 百 粵 金 融 是 一 間 在 香 港 成 立 的 持 牌 放 債 公 司 , 其 主 要 業 務 為 提 供 按 揭 貸 款 。 雖 然 該 公 司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錄 得 約 2,600 萬 港 元 的 經 營 溢 利 , 但 同 時 作 出 了 約 4,900 萬 港 元 按 揭 貸 款 的 大 幅 撇 帳 。 這 主 要 由 於 香 港 地 產 市 值 下 降 及 經 濟 衰 退 , 引 致 百 粵 金 融 的 按 揭 債 務 組 合 中 部 份 不 良 貸 款 出 現 大 量 欠 款 。

本 集 團 已 削 減 百 粵 金 融 的 貸 款 業 務 來 控 制 風 險 及 採 取 適 當 的 行 動 處 理 未 能 償 款 的 債 務 。 在 收 購 百 粵 金 融 的 條 款 中 , 若 實 際 溢 利 低 於 保 證 溢 利 ( 現 已 發 生 ) , 本 集 團 有 權 向 粵 海 企 業 要 求 索 償 。
 

財 務 費 用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 由 於 擔 心 港 元 貶 值 或 在 全 球 貨 幣 市 場 中 浮 動 , 香 港 的 息 率 達 至 歷 史 性 高 位 。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夏 季 , 本 地 利 率 相 對 短 期 息 率 高 出 10% , 因 高 借 貸 及 高 利 息 的 情 況 下 , 引 致 本 集 團 的 財 務 費 用 相 對 於 一 九 九 七 年 增 加 了 2.3 億 港 元 。
 

特 殊 項 目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度 , 本 集 團 共 錄 得 股 東 應 佔 淨 虧 損 20.12 億 港 元 , 其 中 特 殊 虧 損 佔 17.81 億 港 元 ( 已 抵 減 投 資 物 業 及 酒 店 物 業 的 重 估 儲 備 共 14.26 億 港 元 ) , 而 該 特 殊 虧 損 中 有 12.69 億 港 元 是 受 到 物 業 及 酒 店 的 減 值 及 為 投 資 作 出 撥 備 引 致 。 由 於 受 到 以 下 將 提 及 的 全 面 重 組 不 明 朗 因 素 影 響 , 包 括 本 集 團 、 粵 海 企 業 及 廣 東 省 政 府 的 重 要 資 產 置 換 及 未 來 擬 專 注 的 主 營 業 務 , 在 基 於 專 業 建 議 下 , 本 集 團 將 部 份 長 期 投 資 , 包 括 南 方 國 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重 新 劃 定 為 短 期 投 資 , 因 此 由 上 市 投 資 減 值 而 作 出 5.56 億 港 元 的 撥 備 。 這 些 投 資 與 本 集 團 未 來 的 核 心 業 務 不 一 致 , 將 會 在 重 組 中 剝 離 。 再 者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的 後 期 , 在 經 濟 環 境 轉 壞 的 情 形 下 , 有 好 些 債 務 變 為 呆 債 , 本 集 團 董 事 會 因 此 大 幅 增 加 特 殊 呆 帳 準 備 至 4.6 億 港 元 。
 

潛 在 索 償

如 上 文 所 述 , 本 集 團 向 粵 海 企 業 收 購 木 材 、 百 粵 金 融 及 一 間 在 中 國 內 地 的 酒 店 時 , 獲 粵 海 企 業 若 干 溢 利 保 證 。 至 少 就 木 材 及 金 融 業 務 而 言 , 該 等 溢 利 保 證 並 未 能 在 有 關 期 間 內 達 到 。 根 據 有 關 法 律 文 件 , 本 集 團 獲 建 議 , 可 以 或 將 可 向 粵 海 企 業 索 償 。

雖 然 索 償 之 程 度 未 能 在 本 報 告 發 出 日 作 出 合 理 的 確 定 , 但 粵 海 企 業 已 在 其 截 至 一 九 九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的 九 個 月 綜 合 帳 目 內 作 出 14 億 港 元 撥 備 。 然 基 於 審 慎 原 則 , 上 述 索 償 並 未 反 映 在 本 集 團 帳 項 內 。 廣 東 省 政 府 已 知 會 本 集 團 , 該 等 溢 利 保 證 索 償 之 解 決 方 案 將 成 為 下 述 重 組 建 議 的 其 中 一 部 份 , 否 則 , 本 集 團 將 採 取 所 需 行 動 以 保 障 本 身 利 益 。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後發生之事項

粵 海 企 業

在 一 九 九 九 年 一 月 , 除 本 集 團 外 , 粵 海 企 業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 「 粵 企 集 團 」 ) 宣 佈 了 與 債 權 人 進 行 暫 緩 償 還 本 金 計 劃 , 並 決 定 進 行 包 括 本 集 團 的 重 組 。

廣 東 省 政 府 、 粵 企 集 團 及 粵 海 企 業 債 權 人 於 一 九 九 九 年 三 月 一 日 舉 行 了 會 議 。 會 議 明 確 表 示 , 粵 企 集 團 全 面 重 組 的 目 的 是 要 將 粵 企 集 團 重 建 為 一 個 具 有 商 業 活 力 、 財 政 獨 立 的 實 體 。 會 議 再 次 重 申 本 集 團 將 會 被 包 括 在 該 重 組 方 案 內 。

重 組 建 議

廣 東 省 政 府 表 示 , 在 得 到 粵 海 企 業 債 權 人 支 持 的 前 提 下 , 廣 東 省 政 府 擬 通 過 重 組 來 重 建 國 際 信 貸 人 及 投 資 者 的 信 心 , 給 粵 海 企 業 脫 困 重 生 的 機 會 , 以 及 解 決 目 前 粵 海 企 業 面 臨 的 財 務 和 營 運 困 難 。 根 據 重 組 建 議 方 案 , 廣 東 省 政 府 擬 向 粵 企 集 團 及 粵 投 集 團 注 入 具 有 現 金 流 量 的 資 產 , 剝 離 粵 企 集 團 的 不 良 資 產 和 非 核 心 業 務 。 誠 然 重 組 成 功 與 否 , 還 將 視 乎 粵 企 集 團 各 成 員 能 否 與 其 債 權 人 就 妥 善 處 理 債 權 債 務 問 題 達 到 雙 方 一 致 的 諒 解 方 案 ( 其 中 可 能 包 括 粵 企 集 團 成 員 在 協 議 期 間 暫 緩 償 還 本 金 ) 。 廣 東 省 政 府 希 望 通 過 重 組 和 注 資 , 使 粵 海 企 業 最 終 能 成 為 一 個 具 有 商 業 活 力 、 財 政 獨 立 的 實 體 。

本 集 團 已 被 知 會 , 重 組 方 案 建 議 粵 投 集 團 將 專 注 於 公 用 事 業 、 基 建 、 房 地 產 及 酒 店 的 核 心 業 務 上 。

此 外 , 在 重 組 過 程 中 廣 東 省 政 府 希 望 粵 企 集 團 及 粵 投 集 團 系 內 公 司 將 陸 續 把 被 列 為 非 核 心 的 業 務 剝 離 。

以 下 為 粵 企 集 團 及 粵 投 集 團 在 重 組 完 成 後 可 能 出 現 的 企 業 結 構 圖 。 需 要 強 調 的 是 , 此 結 構 只 是 初 步 構 想 , 並 不 等 同 最 終 落 實 的 組 織 結 構 , 最 終 結 構 或 會 與 此 有 相 當 的 出 入 。

本 集 團 被 通 知 , 作 為 粵 企 集 團 及 粵 投 集 團 全 面 重 組 的 一 部 份 , 下 列 資 產 已 被 廣 東 省 政 府 初 步 列 為 可 考 慮 注 入 粵 企 集 團 及 粵 投 集 團 的 資 產 。 特 請 注 意 , 此 等 資 產 最 終 可 能 不 會 被 注 入 , 或 會 被 注 入 的 資 產 可 能 不 在 以 下 之 列 , 而 被 注 入 資 產 的 股 權 亦 尚 未 確 定 :

• 東 深 供 水
• 韶 關 電 廠
• 汕 頭 海 灣 大 橋
• 虎 門 大 橋
• 汕 頭 惠 州 公 路
• 清 連 公 路
• 懷 集 公 路
• 粵 惠 公 路 及 大 橋
• 惠 廣 公 路 及 大 橋

重 組 方 案 的 落 實 將 受 眾 多 粵 投 集 團 控 制 範 圍 以 外 的 因 素 所 影 響 。 故 此 , 並 不 保 證 重 組 方 案 會 進 行 , 或 按 建 議 中 的 形 式 進 行 。

暫 緩 償 還 本 金 計 劃

為 便 於 重 組 方 案 的 實 施 , 本 集 團 委 託 了 審 計 師 對 本 集 團 截 至 一 九 九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個 月 的 財 務 狀 況 進 行 了 特 別 審 計 。 審 計 結 果 顯 示 , 截 至 本 年 度 第 三 季 度 止 本 集 團 的 虧 損 達 21.85 億 港 元 , 由 此 引 發 本 集 團 部 份 貸 款 及 其 他 債 務 出 現 違 約 事 件 , 導 致 本 集 團 部 份 財 務 債 權 人 有 權 提 出 即 時 索 償 。 因 此 , 本 集 團 和 顧 問 於 一 九 九 九 年 三 月 四 日 會 晤 了 本 集 團 的 財 務 債 權 人 , 通 告 本 集 團 的 財 務 狀 況 及 本 集 團 部 份 貸 款 及 其 他 債 務 出 現 違 約 事 件 的 全 面 情 況 , 並 就 重 新 安 排 本 集 團 的 債 務 進 行 了 討 論 , 當 中 涉 及 繼 續 支 付 利 息 , 但 暫 緩 償 還 本 金 直 至 上 述 的 重 組 方 案 完 成 。 本 集 團 已 邀 請 數 間 銀 行 組 成 監 察 委 員 會 , 就 重 新 安 排 債 務 一 事 進 行 商 討 。 香 港 匯 豐 銀 行 已 同 意 負 責 領 導 該 監 察 委 員 會 。 該 委 員 會 其 他 成 員 包 括 荷 蘭 銀 行 、 法 國 國 家 巴 黎 銀 行 、 萬 國 寶 通 銀 行 、 港 基 國 際 銀 行 、 法 國 興 業 銀 行 和 第 一 勸 業 銀 行 。

債 權 人 會 議 後 , 本 集 團 向 代 表 本 集 團 財 務 債 權 人 的 聯 繫 銀 行 - 香 港 匯 豐 銀 行 發 出 了 一 份 通 函 , 列 出 過 渡 時 期 暫 緩 償 還 本 金 的 條 款 , 直 至 與 財 務 債 權 人 達 成 正 式 的 安 排 及 / 或 重 組 方 案 完 成 。 該 通 函 要 求 本 集 團 之 財 務 債 權 人 在 過 渡 時 期 遵 守 若 干 暫 緩 償 還 本 金 條 款 , 包 括 本 集 團 將 按 合 同 利 率 繼 續 支 付 利 息 和 暫 緩 償 還 本 金 , 以 及 一 份 有 關 本 集 團 希 望 如 何 在 暫 緩 償 還 本 金 安 排 下 運 作 的 方 案 。 粵 海 啤 酒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並 不 納 入 暫 緩 償 還 本 金 計 劃 。 至 今 已 有 一 間 銀 行 向 本 集 團 一 公 司 發 出 傳 票 , 以 強 制 執 行 該 銀 行 一 項 就 物 業 抵 押 的 權 利 , 追 討 本 金 約 390 萬 美 元 和 約 1,500 萬 港 元 及 利 息 。
 

管 理 層 前 瞻

基 於 艱 難 的 經 營 環 境 、 本 集 團 現 時 的 財 務 狀 況 、 以 及 重 組 方 案 的 不 明 朗 因 素 , 本 集 團 在 一 九 九 九 年 的 業 務 前 景 將 極 具 挑 戰 性 。 本 集 團 目 前 的 前 景 與 廣 東 省 政 府 推 行 高 盛 建 議 的 重 組 方 案 的 能 力 是 不 可 分 割 的 。 據 本 集 團 理 解 , 這 些 方 案 將 涉 及 把 某 些 虧 損 的 業 務 從 本 集 團 中 剝 離 或 徹 底 重 組 , 特 別 是 水 泥 、 木 材 、 財 務 及 貿 易 業 務 , 及 會 專 注 於 公 用 事 業 、 基 建 、 房 地 產 及 酒 店 業 務 , 而 有 關 的 資 產 亦 可 能 注 入 。

在 重 組 方 案 可 施 行 的 基 礎 上 , 公 用 事 業 將 給 與 本 集 團 提 供 龐 大 的 現 金 流 量 , 而 廣 東 省 的 基 建 業 務 在 中 長 期 亦 會 看 好 。 雖 然 房 地 產 市 場 在 香 港 及 廣 東 省 正 值 低 潮 , 但 長 遠 而 言 , 應 可 在 資 本 升 值 及 租 金 收 入 中 取 得 平 衡 , 並 可 為 本 集 團 的 運 作 提 供 可 靠 的 支 持 。 本 集 團 酒 店 所 針 對 的 中 國 內 地 來 港 遊 客 及 商 務 旅 客 市 場 , 在 現 時 的 金 融 風 暴 過 後 , 將 會 呈 現 增 長 。 而 本 集 團 在 內 地 的 酒 店 業 務 現 時 雖 已 令 人 滿 意 , 但 在 經 濟 環 境 改 善 後 , 將 會 進 一 步 提 高 。

若 重 組 方 案 成 功 完 成 , 本 集 團 將 能 在 一 個 更 清 晰 、 更 專 注 的 策 略 及 持 續 增 長 和 發 展 的 廣 東 省 經 濟 中 受 惠 。 在 中 長 期 而 言 , 前 景 將 會 持 續 美 好 。
 

購 買 、 出 售 或 贖 回 上 市 證 券

於 本 年 度 , 本 公 司 或 其 任 何 附 屬 公 司 並 無 購 買 、 出 售 或 贖 回 本 公 司 在 聯 交 所 上 市 之 任 何 證 券 。

於 本 年 度 , 本 集 團 購 回 由 本 公 司 之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所 發 行 之 於 二 零 零 二 年 到 期 1% 有 擔 保 可 換 股 債 券 ( 「 二 零 零 二 債 券 」 ) , 所 購 回 二 零 零 二 債 券 的 面 值 總 額 為 1,730 萬 美 元 。 該 購 回 之 二 零 零 二 債 券 已 被 註 銷 。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四 月 七 日 , 本 公 司 發 行 1.25 億 美 元 3.25% 可 換 股 債 券 ( 「 可 換 股 債 券 」 ) 。 該 等 可 換 股 債 券 已 於 五 月 二 十 六 日 轉 換 為 125,000 股 本 公 司 優 先 股 。 每 股 優 先 股 之 面 值 及 已 繳 股 款 價 值 分 別 為 1.00 美 元 及 1,000 美 元 。 代 表 優 先 股 之 全 球 預 託 證 券 在 盧 森 堡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

於 本 年 度 , 本 公 司 以 贖 回 之 形 式 將 38,050 股 優 先 股 轉 換 為 73,322,350 股 普 通 股 , 每 股 普 通 股 的 發 行 價 為 4.02 港 元 , 每 股 優 先 股 之 贖 回 價 為 1,000 美 元 。
 

公 司 管 治

年 內 , 本 公 司 已 遵 行 聯 交 所 的 上 市 規 則 附 錄 十 四 所 載 之 最 佳 應 用 守 則 。 為 了 符 合 聯 交 所 最 佳 應 用 守 則 的 額 外 要 求 , 本 公 司 已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九 月 二 十 五 日 , 根 據 所 定 職 權 範 圍 , 由 李 國 寶 博 士 、 太 平 紳 士 及 陳 祖 澤 太 平 紳 士 成 立 了 審 核 委 員 會 並 已 於 本 董 事 會 報 告 日 期 前 舉 行 了 兩 次 會 議 。
 

處 理 公 元 二 千 年 電 腦 問 題

本 集 團 採 納 英 國 標 準 協 會 「 符 合 公 元 二 千 年 」 的 定 義 作 為 處 理 公 元 二 千 年 電 腦 問 題 的 指 引 。

為 確 保 本 集 團 的 營 運 能 夠 在 邁 進 二 十 一 世 紀 前 已 解 決 公 元 二 千 年 電 腦 問 題 , 使 其 能 在 世 紀 之 交 及 其 後 均 能 繼 續 正 常 運 作 , 本 集 團 管 理 層 早 在 一 九 九 七 年 一 月 已 開 始 就 二 千 年 電 腦 問 題 對 於 本 集 團 運 作 的 影 響 作 出 檢 查 。

此 二 千 年 電 腦 問 題 項 目 的 範 圍 覆 蓋 本 集 團 總 部 、 所 有 附 屬 公 司 及 聯 營 公 司 。 對 於 應 付 二 千 年 電 腦 問 題 的 執 行 策 略 包 括 系 統 清 點 、 系 統 評 鑑 及 列 排 優 先 次 序 、 系 統 修 復 或 更 換 、 測 試 及 實 施 。

截 至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 系 統 清 點 及 評 鑑 的 工 作 已 經 完 成 。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整 個 集 團 在 處 理 公 元 二 千 年 電 腦 問 題 平 均 完 成 程 度 已 達 至 70% 。 本 集 團 已 積 極 跟 進 需 要 修 復 或 更 換 的 系 統 , 並 已 跟 系 統 承 包 商 訂 定 供 貨 協 議 , 務 求 所 有 系 統 更 換 能 在 一 九 九 九 年 第 二 季 末 完 成 。

在 緊 急 應 變 計 劃 的 訂 定 方 面 , 本 集 團 已 著 手 跟 進 對 進 行 緊 急 應 變 計 劃 的 調 備 。 其 中 主 要 考 慮 方 案 是 如 何 從 自 動 化 管 理 換 成 人 手 控 制 。 預 計 完 成 日 期 是 一 九 九 九 年 第 三 季 末 。

應 變 計 劃 會 分 三 個 階 段 進 行 , 分 別 是 : 物 色 可 以 改 為 人 手 操 作 的 工 序 、 重 新 草 稿 轉 換 人 手 操 作 的 指 引 、 以 及 把 所 有 指 引 編 輯 存 檔 , 以 應 付 過 渡 千 禧 年 所 需 。 其 中 一 著 眼 點 是 在 過 渡 千 禧 年 前 後 的 人 手 分 配 以 及 小 心 計 劃 這 段 時 期 的 資 料 存 取 問 題 。

本 集 團 並 不 能 就 其 他 商 業 夥 伴 的 千 年 蟲 問 題 而 影 響 本 集 團 運 作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整 個 集 團 因 應 付 解 決 公 元 二 千 年 的 開 支 並 不 會 超 出 一 九 九 八 年 中 期 業 績 報 告 中 的 預 算 五 佰 二 十 萬 港 元 。 截 至 一 九 九 八 年 年 底 , 因 解 決 千 年 蟲 問 題 而 與 供 應 商 簽 訂 合 同 進 行 系 統 修 復 或 更 換 的 支 出 共 二 佰 四 十 萬 港 元 。


董 事 會 謹 此 提 呈 彼 等 之 報 告 及 本 公 司 與 其 附 屬 公 司 ( 合 稱 「 本 集 團 」 ) 截 至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 經 審 核 財 政 報 告 。

主 要 業 務

本 公 司 之 主 要 業 務 為 投 資 控 股 、 基 建 項 目 投 資 及 有 價 證 券 投 資 。 各 附 屬 公 司 主 要 從 事 投 資 控 股 、 提 供 旅 遊 及 運 輸 服 務 、 酒 店 持 有 、 經 營 及 管 理 、 物 業 持 有 及 投 資 、 發 展 供 出 售 物 業 、 設 計 、 供 應 及 安 裝 玻 璃 幕 牆 及 鋁 門 窗 產 品 、 銷 售 木 材 及 製 造 木 材 相 關 產 品 、 製 造 傢 俬 、 為 啤 酒 業 生 產 麥 芽 、 生 產 啤 酒 、 皮 革 半 製 成 品 及 製 成 品 之 加 工 與 銷 售 、 設 計 、 製 造 與 銷 售 皮 具 產 品 、 製 造 水 泥 、 基 建 及 能 源 項 目 投 資 、 按 揭 融 資 、 貸 款 、 證 券 買 賣 , 以 及 批 發 及 零 售 。
 

資 料 分 析

本 集 團 截 至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 按 主 要 業 務 及 業 務 地 區 劃 分 之 營 業 額 及 計 入 特 殊 項 目 後 經 營 溢 利 / ( 虧 損 ) 分 析 如 下 :
 
 
營 業 額 計 入 特 殊
項 目 後 經 營
溢 利 /( 虧 損 )
百 萬 港 元 百 萬 港 元

按 業 務 劃 分:
公 用 事 業 601 232
基 建 29 20
物 業 投 資 及 發 展 651 (307)
酒 店 285 (79)
實 業 2,982 (342)
零 售 、 貿 易 及 旅 遊 1,539 (366)
金 融 及 其 他 194 (1,066)

6,281 (1,908)

按 地 區 劃 分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
    中 國 內 地 ( 「 中 國 」 ) 4,532 345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 「 香 港 」 ) 1,507 (2,041)
  其 他 242 (212)

6,281 (1,908)


業 績 及 股 息

本 公 司 已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一 月 三 日 派 發 每 股 面 值 0.5 港 元 普 通 股 股 份 ( 「 普 通 股 」 ) 每 股 1.5 港 仙 之 中 期 股 息 。 董 事 會 建 議 不 派 發 截 至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末 期 股 息 ( 一 九 九 七 年 : 5.0 港 仙 ) 。

本 公 司 已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月 七 日 派 發 由 一 九 九 八 年 四 月 七 日 起 至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月 六 日 止 六 個 月 股 息 予 3.25% 可 贖 回 累 積 可 換 股 優 先 股 ( 「 優 先 股 」 ) 之 持 有 人 ; 而 由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月 七 日 起 至 一 九 九 九 年 四 月 六 日 止 六 個 月 之 優 先 股 股 息 將 不 會 於 到 期 日 ( 即 一 九 九 九 年 四 月 七 日 ) 支 付 。 根 據 優 先 股 之 發 行 條 款 , 尚 未 支 付 優 先 股 股 息 將 予 以 累 積 , 並 於 派 發 任 何 普 通 股 股 息 前 支 付 。
 
 



綜合損益表

截至一九九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一九九八年
千港元
一九九七年 
千港元 
 
營業額
6,280,900
7,145,183 
 
未計特殊項目前經營溢利/(虧損)
(127,534)
636,597 
特殊項目
(1,780,589)
336,858 
 
     
經營溢利/(虧損)
(1,908,123)
973,455 
應佔一間共同控制企業溢利
13,526
7,980 
應佔聯營公司溢利減虧損
(19,402)
(3,028) 
 
除稅前溢利/(虧損)
(1,913,999)
978,407 
稅項
(67,803)
(81,418) 
 
     
未計少數股東權益前溢利/(虧損)
(1,981,802)
896,989 
少數股東權益
(30,373)
(146,703) 
 
     
股東應佔淨溢利/(虧損)
(2,012,175)
750,286 
年初保留溢利
1,593,802
1,244,743 
 
 
(418,373)
1,995,029 
優先股之贖回溢價準備淨額
(39,021)
--- 
股息
(58,223)
(220,331) 
 
     
 
(515,617)
1,774,698 
撥自儲備
---
185,325 
轉撥儲備
(22,028)
(366,221) 
 
     
年終保留溢利/(累計虧損)
(537,645)
1,593,802 
 
     
每股盈利/(虧損)    
 - 基本
(83.3 港仙)
31.9 港仙 
 
 - 攤薄後
不適用
31.8 港仙 
 



綜合資產負債表

截至一九九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一九九八年
千港元
一九九七年 
千港元 
 
固定資產
7,730,038
7,967,964 
發展中物業
783,756
748,306 
投資物業
3,510,396
5,124,731 
佔一間共同控制企業權益
867,684
1,054,344 
佔聯營公司權益
568,119
543,609 
合作企業
459,736
498,765 
長期投資
229,757
870,519 
貸款及墊付予客戶款項之長期部份
599,999
194,792 
其他長期資產
212,151
212,469 
 
 
14,961,636
17,215,499 
 
     
流動資產
4,971,364
6,373,696 
流動負債
(11,301,084)
(6,257,931) 
 
     
淨流動資產/(負債)
(6,329,720)
115,765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8,631,916
17,331,264 
長期貸款
(147,440)
(3,887,790) 
應付租賃費用之長期部份
(1,451)
(1,952) 
欠附屬公司少數股東款項之長期部分
(263,138)
(181,939) 
可換股債券
---
(1,043,728) 
浮息票據
---
(1,160,100) 
遞延稅項
(2,739)
(2,739) 
少數股東權益
(2,002,579)
(2,531,718) 
 
 
6,214,569
8,521,298 
 
     
股本
1,281,492
1,213,178 
儲備
5,470,722
5,714,318 
保留溢利/(累計虧損)
(537,645)
1,593,802 
 
     
 
6,214,569
8,521,298 
 


綜合現金流轉表

截至一九九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一九九八年
千港元
一九九七年 
千港元 
 
經營業務所得現金流入淨額
1,480,750
1,323,806 
投資回報及融資費用    
已收利息
165,958
125,710 
已付利息
(556,787)
(424,593) 
融資租約租金付款之利息部分
(171)
(1,105) 
已收聯營公司之股息
439
1,334 
已付予少數股東之股息
(166,301)
(170,279) 
已付股息
(177,479)
(217,073) 
 
投資回報及融資費用之現金流出淨額
(734,341)
(686,006) 
 
稅項    
已付香港利得稅
(44,693)
(23,044) 
已付中國稅項
(56,505)
(31,825) 
已付海外稅項
(1,543)
(4,524) 
 
已付稅項
(102,741)
(59,393) 
 
投資活動    
購買固定資產
(320,239)
(1,176,985) 
收購附屬公司
(459,023)
(682,586) 
增加於附屬公司之股權
---
(274,493) 
添置發展中物業
(354,873)
(174,983) 
購買短期投資
(57,961)
(96,701) 
購買投資物業
(28,312) 
(733,972) 
收購一間共同控制企業
---
(643,746) 
投資於合作企業
---
(237,305) 
購買長期投資
(73,759)
(514,375) 
添置其他長期資產
(69,998)
(58,634) 
收購及注資於聯營公司
---
(50,299) 
銀行存款之(增加)/減少
418,805
(475,089) 
一間合作企業償還貸款
20,059
--- 
出售一間酒店經營權及業權所得收入
---
500,000 
出售固定資產所得收入
42,406
48,904 
出售發展中物業所得收入
3,307
1,645 
出售投資物業所得收入
37,416
44,015 
出售聯營公司所得收入
511
--- 
出售短期投資所得收入
58,453
115,557 
出售長期投資所得收入
2,721
132,310 
 
投資業務現金流出淨額
(780,487)
(4,276,737) 
 
     
融資前現金流出淨額
(136,819)
(3,698,330) 
 
   
融資    
普通股發行
---
183,650 
發行31/4%可贖回累積可換股優先股
968,318
--- 
發行股份費用
(29,144)
(2,448) 
一間附屬公司首次公開招股所得收入
---
630,000 
一間附屬公司首次公開招股之費用
---
(28,419) 
一間附屬公司首次公開招股所收認購款項產生之利息收入
---
6,022 
償還附屬公司一前股東款項之欠款
---
(22,333) 
少數股東注入之資本
---
45,933 
附屬公司配售股份及認股權獲行使所得收入
---
155,897 
一間上市附屬公司回購股份
(1,305)
--- 
新增銀行貸款
1,509,144
3,552,414 
新增其他貸款
---
23,306 
發行可換股債券所得收入
209,071
1,005,420 
發行可換股債券費用
(7,245)
(25,162) 
償還浮息票據
(340,296)
--- 
償還銀行貸款
(1,497,725)
(2,521,320) 
償還其他貸款
(3,150)
(6,973) 
回購可換股債券
(110,976)
--- 
融資租約租金付款之資本部分
(1,692)
(13,778) 
 
因融資產生之現金流入淨額
695,000
2,982,209 
 
現金及等同現金之增加/(減少)
558,181
(716,121) 
年初之現金及等同現金
707,586
1,423,671 
外幣匯調整之淨影響
170
36 
 
年終之現金及等同現金
1,265,937
707,586 
 
     
現金及等同現金結存之分析    
現金及銀行結存
1,642,791
1,448,978 
銀行貸款及透支
(376,854)
(741,392) 
 
 
1,265,937
707,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