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深供水項目
來自東深供水項目的盈利貢獻仍然為本集團盈利的重要部份。於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於粵港供水(控股)有限公司(「粵港供水控股」)的權益為96.04%(2022年:96.04%)。由粵港供水控股持有99.0%權益的廣東粵港供水有限公司為東深供水項目的擁有人。
東深供水項目的每年可供水量為24.23億噸。年內,對香港、深圳及東莞的總供水量為22.09億噸(2022年:22.49億噸),減幅為1.8%,產生收入63.83億港元(2022年:64.56億港元),較2022年減少1.1%。
於2020年12月28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簽訂2021年至2023年之香港供水協議(「2021至2023年供水協議」)。根據2021至2023年供水協議,於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三個年度,每年基本水價分別為4,885,530,000港元、4,950,510,000港元及5,016,350,000港元。
於2023年12月27日,香港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簽訂2024年至2026年之香港供水協議(「2024至2026年供 水 協 議」)。根 據2024至2026年供水協議,於2024年、2025年 及2026年三個年度,每年基本水價分別為 5,136,240,000港元、5,259,000,000港元及5,384,690,000港元。
根據於2021年至2029年採用及實行的水價扣減機制,每年水價將按該年內所節省的對港供水(即每年供水量上限8.2億噸與實際輸入的供水的差額,惟2021年至2026年每年最低供水量不少於6.15億噸)及按單位價格從基本水價作出扣減,2024年、2025年及2026年三年節省每立方米對港供水的單位價格分別為0.315港元、0.323港元及0.331港元,而2021年、2022年及2023年的單位價格分別為0.300港元、0.304港元及0.308港元。
其他水資源項目
除東深供水項目外,本集團包含多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主要從事供水、污水處理業務及水利工程業務的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
於本年度,本集團就位於江西省南昌市及江蘇省無錫市新╱現有的供水廠及污水處理廠的興建╱擴建簽訂了若干投資合作協議。此外,本集團於江蘇省寶應縣及廣東省肇慶市開展兩個新供水廠的擴建項目。總設計供水能力和設計污水處理能力分別為每日257,000噸及每日3,000噸,該等項目預計總投資金額約為人民幣9.17億元(相等於約10.12億港元)。
本集團其他水資源項目的供水廠的總設計供水能力和污水處理廠的總設計污水處理能力於2023年12月31日 分別為每日16,150,200噸(2022年:每日15,893,200噸)及每日3,345,900噸(2022年:每日3,342,900噸)。
本集團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營運中的供水廠的供水能力和污水處理廠的污水處理能力於2023年12月31日分別為每日10,486,800噸(2022年:每日7,931,800噸)及每日2,054,400噸(2022年:每日1,925,900噸)。此外,本集團附屬公司在建中的供水廠的供水能力和污水處理廠的污水處理能力於2023年12月31日分別為每日1,437,000噸及每日50,000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