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业务

水资源

图片说明

东深供水项目

来自东深供水项目的盈利贡献仍然为本集团盈利的重要部份。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于粤港供水(控股)有限公司(「粤港供水控股」)的权益为96.04%(2022年:96.04%)。 由粤港供水控股持有99.0%权益的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为东深供水项目的拥有人。

东深供水项目的每年可供水量为24.23亿吨。 年内,对香港、深圳及东莞的总供水量为22.09亿吨(2022年:22.49亿吨),减幅为1.8%,产生收入63.83亿港元(2022年:64.56亿港元),较2022年减少 1.1%。

于2020年12月2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与广东省政府签订2021年至2023年之香港供水协议(「2021至2023年供水协议」)。 根据2021至2023年供水协议,于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三个年度,每年基本水价分别为4,885,530,000港元、4,950,510,000港元及5,016,350,000港元。

于2023年12月27日,香港特区政府与广东省政府签订2024年至2026年之香港供水协议(「2024至2026年供 水 协 议」)。 根 据2024至2026年供水协议,于2024年、2025年 及2026年三个年度,每年基本水价分别为 5,136,240,000港元、5,259,000,000港元及5,384,690,000港元。

根据于2021年至2029年采用及实行的水价扣减机制,每年水价将按该年内所节省的对港供水(即每年供水量上限8.2亿吨与实际输入的供水的差额,惟2021 年至2026年每年最低供水量不少于6.15亿吨)及按单位价格从基本水价作出扣减,2024年、2025年及2026年三年节省每立方米对港供水的单位价格分别为0.315 港元、0.323港元及0.331港元,而2021年、2022年及2023年的单位价格分别为0.300港元、0.304港元及0.308港元。


其他水资源项目

除东深供水项目外,本集团包含多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主要从事供水、污水处理业务及水利工程业务的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

于本年度,本集团就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及江苏省无锡市新╱现有的供水厂及污水处理厂的兴建╱扩建签订了若干投资合作协议。 此外,本集团于江苏省宝应县及广东省肇庆市开展两个新供水厂的扩建项目。 总设计供水能力和设计污水处理能力分别为每日257,000吨及每日3,000吨,该等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9.17亿元(相等于约10.12亿港元)。

本集团其他水资源项目的供水厂的总设计供水能力和污水处理厂的总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于2023年12月31日分别为每日16,150,200吨(2022年:每日15,893,200吨)及每日 3,345,900吨(2022年:每日3,342,900吨)。

本集团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营运中的供水厂的供水能力和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于2023年12月31日分别为每日10,486,800吨(2022年:每日7,931,800吨)及每日2,054,400吨 (2022年:每日1,925,900吨)。 此外,本集团附属公司在建中的供水厂的供水能力和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于2023年12月31日分别为每日1,437,000吨及每日50,000吨。